国内法律界人士称,中国应立法禁止过马路打手机(见2月13日《信息时报》)。
过马路打手机是不安全的,可是,不安全的行为一定要禁止吗?禁止的规定一定要上升到“立法”吗?就譬如一个小孩子在家用煤气可能也是不安全的,那么,是不是就得禁止他做饭吃呢?即便禁止了他做饭吃,是不是还要立法规定他在家一个人用煤气做饭就是违法呢?这个逻辑显然是荒唐的。
在马路上打电话应该是一种值得尊重、需要提醒的自由,果真立法禁止的话,其守法成本和执法成本怕都是天大的难题。没有法律是不能的,有了法律也未必是万能的。能不用立法归置的社会生活问题,就最好不用法律去管。道德素养、规则意识……这些才是我们在“过度立法”狂热后真正需要关注的“法治”真命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