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不少市民总是习惯将积蓄从银行里取出消费,而银行里的一些霸王条款却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本报将这些霸王条款搜集出来,并请专业人士进行点评,希望能够提醒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电话挂失不担责
霸王表现:对于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评:电话挂失与书面挂失在本质上都是当事人要求挂失的明确意思表示。按照《储蓄管理条例》规定,银行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批复也明确规定,银行接到电话挂失后,因未办理临时止付手续而使该存款被冒领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柜员机记录不算数
霸王表现:许多消费者反映在柜员机存款时,一次性存款的数额限制没有公示,经常有吞卡和卷钱的现象。而有些银行却规定,“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上存入现金,只以本行点核数为准入账。”
点评:银行有说明和警示义务,应在柜员机旁、用卡协议或所发卡的背面做出醒目提示,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此外,银行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交易安全。
银行强制限定保险人
霸王表现:目前,多数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时,要求借款人必须向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房屋保险,而且同时要求借款人到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审查贷款资信情况,并要由借款人埋单。
点评:银行强行指定保险公司和律师事务所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全额保险才放款
霸王表现: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有银行称,消费者必须对整个房屋(按房款算)进行全额保险,才能获得所需贷款。
点评:当借款人的贷款数额并非房屋的全部造价,银行对房屋所具有的保险价值应仅限于贷款本息部分的价值,不能强制要求借款人就房屋全额投保。
“不可抗力”随意用
霸王表现:对因设备、供电、通讯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持卡人操作失误,造成储蓄卡交易不成功,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点评:设备故障造成的储蓄卡交易不成功应由银行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给持卡人提供保证交易成功的设备是银行应尽的义务,不能将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本报记者 王昭玮 实习生 黄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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