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涉嫌侵权
浙江志远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孔建祥
本实验新闻中涉及的两种游戏,相关单位首先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同时类似活动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据《消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本实验新闻中消费者却要经过很多步,花费很多钱,而最后才只是有获得奖项的可能。同时,奖品又与广告中显示的不一样。
根据《消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
广大消费者今后在消费时,一定要详细搞清楚活动的方式和方法,切不可盲目参与。而作为活动举办方,应该提供更详尽的资料和参与活动的方式,而不是简单的提示。
信产部曝光三类
SP业务典型诱骗
2月8日,中国信息产业部消息,近期部分SP企业利用QQ、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途径,诱骗用户使用SP业务的问题突出。信息产业部提醒,谨防以下消费陷阱:
一、部分SP企业乔装成QQ好友发送消息,诱骗用户拨打语音信息服务业务(如:12590**,10159**等),且不明示资费,骗取信息费。
二、部分SP企业通过互联网宣传铃声下载类业务,仅告知用户发送方式及每条短信的信息费标准,而未清楚告知用户完整下载一首铃声所需的信息费总额,诱骗用户消费。
三、部分SP企业通过媒体推出的短信互动类业务(如有奖竞猜、有奖答题等),仅明示发送每条短信的信息费标准,而未告知用户完整参与一次所需的信息费总额。
典型案例如下:部分SP企业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推出的短信互动类业务,要求用户进行答题,连续答对10题或者答题积分累计到一定分数后才能获得抽奖机会,用户发送一条短信根本无法参与成功,往往需要多次发送短信才能完成,但每回复一条信息都要被收取信息费。部分SP企业在业务宣传时,仅告知了用户每条短信的信息费,而未告知用户完整参与一次所需的信息费总额。
信息产业部提醒用户,如发现SP业务存在类似消费陷阱,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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