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和谐发展局面和干事创业环境
我市严肃查处三起诽谤诬告案件
本报讯昨天上午,市纪委、市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诽谤和诬告案件。市纪委、市监察局强调,要提倡依规依法检举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抵制诽谤、诬告等歪风邪气,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城市人文环境。
通报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展部部长、毕业生就业市场经理唐正伟同志,因对所在单位由事业性质改为企业性质不满,于2006年7至9月,通过编写打油诗、匿名信、手机短信等方式,诽谤市人事局某领导同志,造成了不良影响。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唐正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将对在该案中负有一定责任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郑举武同志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
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级)蔡铨毅同志,对自己由福田区区委常委、“两办”主任调任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不满,分别于福田区第五次党代会和人代会选举日,由其妻指使他人和蔡本人,利用手机向市领导和与会的部分代表发短信进行诽谤,造成了不良影响。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蔡铨毅同志及其妻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警告处分。
市农产品公司丰湖水果批发市场经理黄文达、市农产品公司肉类配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剑锋等人,在2006年8月市委对市农产品公司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期间,凭道听途说编写举报信,向组织虚假告发,且利用职务影响,鼓动不明真相的员工署名,个别党员参与其中,涉嫌捏造事实、诬告他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市纪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调查组会同有关部门对黄文达、吴剑锋等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公安机关已责成参与此事的17人具结悔过。
通报指出,对三起诽谤、诬告案件的查处,再一次表明了市委对查办案件的坚定立场,一方面坚持有案必查,坚决惩治腐败;另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及时为受错告、诽谤、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还干部以公道,还群众以明白,旗帜鲜明地支持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对这三起诽谤、诬告案件的查处,充分表明了市委大力加强风气建设的坚定决心,要在全市大力倡导团结共事、和谐创业、锐意进取等新风正气,坚决抵制无事生非、诽谤诬告、损害和谐等歪风邪气,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城市人文环境。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市民要从维护和谐发展大局和干事创业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诽谤、诬告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要珍惜深圳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珍惜深圳的荣誉,珍惜深圳改革发展的大好机遇,积极投身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既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对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依规依法检举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又要自觉抵制诽谤、诬告等歪风邪气。要鼓励创业者、支持改革者、教育失误者、鞭达空谈者、追究诬告者、惩治腐败者。
通报强调,要从唐正伟、蔡铨毅等人身上吸取深刻教训,自觉讲法纪、讲原则、讲理性、讲正气,公正客观地评人论事,理智平和地处理涉及自身利益的矛盾,依规依法正当地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特别是在人事安排、改革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要相信组织、顾全大局、遵守纪律,决不能以个人得失论好坏,以消极的态度抵制改革,发泄不满。
通报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风气建设的要求,大力弘扬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荣辱观和新时期领导干部的八种作风,大力弘扬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干部队伍建设的六种风气,坚决摒弃损人损己的“小人之习”,做到讲究操守、明辨是非,扬荣弃耻、真诚向善,宽容友爱、诚信自重,致力于提升深圳的人文精神,营造团结共事、和谐创业、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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