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13日讯(记者岳嵬通讯员吴春萍)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办案遭匿名恐吓,经公安机关20多天侦查日前告破,作案人被依法行政处罚、训诫。
2006年12月29日上午,省高院一名法官收到一封恐吓信。
琼山公安分局查明,作案人李某为海口市琼山区人,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不服法院判决,产生报复心理,遂用匿名信对办案法官进行恐吓和威胁。据介绍,李某这一行为已触犯了《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琼山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李某采取了行政处罚及训诫。李某本人经过教育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以任何方式向法官赔礼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