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2月13日讯 记者13日由省旅游局获悉,2006年全省旅游投诉情况公布,共受理有效旅游投诉848件,较2005年有所下降。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成为导致旅游服务机构遭投诉的首要原因。
据统计,2006年全省共接受旅游投诉900件,受理有效投诉848件,结案847件,结案率约为99.88%。
据统计,2006年二、三季度共接受投诉622件,约占全年的73%。
2006年旅游投诉较2005年932件减少84件。万人投诉率13.13%,比2005年下降了1.98个百分点。这与我省在旅游企业中大力开展诚信培训以及旅游业总体走向秩序化有关。但是,因旅游机构擅自降低服务标准而引发的投诉依然居高不下,占投诉总数的45.87%。此外,省内首次出现了出境游客被滞留或遣返的问题。
省旅游部门分析了产生纠纷的原因。首当其冲的是游客投诉旅行社合同约定不明确、用词模糊以及导游服务质量不高,擅自缩短合同约定的游程、减少合同约定的景点,增加自费项目,延误变更合同行程。此外还存在对出境游客资格审查不严,服务不细导致被滞留或者遣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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