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姜远海 通讯员 龚轩 孔令学实习生杨虎)抢劫杀人后,凶手害怕阴谋暴露,又将受害人情人由十堰骗到襄樊杀害。警方从寻找尸源入手,发出协查通报,顺利破获这起连环杀人案件。
地沟男尸
2006年8月2日上午8时许,有市民向十堰公安机关报警称:在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汽车公司52厂旁马家河河道内,发现一具被掩埋的尸体。
死者是谁?
死者是谁?
解决这个问题是破案的先决条件。专案组在调查走访的同时,一是将《查找尸源》公告在十堰各新闻媒体刊登、播放查找,并在辖区人口密集地段张贴和散发;二是将受害人照片发到每个侦查员、派出所管段民警手中;三是调用特情提供线索。8月6日,十堰市白浪开发区一群众向警方反映:刊登出来的尸源相片,与白浪开发区柯家垭村50岁的居民王某相似。专案组随即组织相关人员辨认,并通过相关技术,确认死者正是王某。调查发现,王某生前关系极其复杂,当过村干部,曾经得罪过人;做过生意,也与他人积下过恩怨;还曾与其他已婚女性关系暧昧。案件到底是情杀,仇杀,还是谋财害命?专班民警一时难以确认。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曾与四个有夫之妇姘居,并且在2006年6月中旬以后,王某与白浪开发区堰湾34岁的刘某私奔,没有人知道他们租住何处。刘某丈夫讲,8月2日,他接到过刘用手机打来的电话,刘某在电话里流露出想回家好好过日子的念头。但是他再拨过去找刘某的时候,刘某的手机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警方分析,刘某可能也遭遇不测。根据居民反映和相关证据分析,刘某的丈夫不在作案现场。有人提供线索称,王某曾给东风汽车公司一专业厂送过纯净水。警方根据线索,即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饮料公司进行走访,组织人员对王某、刘某的照片进行辨认,但是收获不大。专班民警在对个体货运司机孙某走访时,孙某称认识死者王某,并且知道王某的租住地。孙某进而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频繁出入王的住所,并曾约王某做大蒜生意。
协查通报
8月6日,侦查人员找到王、刘的租住屋,房东反映,刘某已多日不见。警方也没有得到十堰城区近日发现可疑女性尸体的报案。就在专案组转而查找刘某下落时,8月8日上午,襄樊市警方的一份查找尸源的协查通报,引起了专案组的高度重视。协查通报称,8月6日,襄樊警方在襄樊市襄阳区黄集镇207国道边彭王村地段,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未知名女尸。经过网上比对和电话询问,十堰警方认为这具女尸的体貌、生理特征与刘某相似。8日下午,专班民警提取了刘某与丈夫共同女儿血样,派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赵有平带领相关技术人员赶赴襄樊进行案件串并和辨认。9日,十堰、襄樊警方各派一名技术人员,携带相关生物检材到省公安厅做DNA鉴定。鉴定结果认定,襄樊市“8·6”案无名女尸即为十堰市失踪人员刘某。专案组于是将十堰、襄樊两起命案并案侦查,并且初步确定这两起命案系同一伙犯罪分子所做的连环杀人案。
嫌犯出水
侦查发现,孙与王某来往密切,并了解其经济情况,多次帮王某送过水,他们之间是否有经济纠纷?随着调查的步步深入,警方否决了孙某参与作案。接着,一名江苏籍男子被纳入了侦查视线。调查发现,江苏籍男子叫顾云彬,今年42岁,早些年来到十堰,与一女子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白浪,1995年因多次诈骗作案,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在襄北监狱服刑,2004年刑满释放。侦查中,专班民警了解到顾有种种嫌疑:一是8月1日上午顾曾找过死者王某,之后王某就被害了,而王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二是顾云彬家最近盖房手头缺钱,具有作案动机;三是刘某在襄樊被害期间,顾云彬去过襄樊,而且刘某尸体所在位置,与顾在襄北监狱服刑地较近,具备作案条件和时间;四是案发后顾云彬与十堰张湾区黄龙镇男子孙某有密切往来,并给孙某两部手机。种种迹象表明,顾云彬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年8月8日,专班民警在武当山特区一饭店包厢内,将顾云彬一举抓获。顾云彬到案后,自认为自己做事巧妙,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侦查人员调查中了解到,顾云彬于近期在朋友孙某家住过。孙某交代,顾云彬于8月3日送给其两部手机。经警方核实,这两部手机正是被害人王某、刘某生前使用的手机。至此,专案组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证实顾云彬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10多个小时的审讯,顾云彬对连环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提供了伙同他人抢劫杀人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牛建永。8月9日上午,侦查人员赶至十堰顾家岗集贸市场,将牛建永抓获。
命案背后
顾云彬、牛建永二人交代了他们作案的全过程。死者王某在顾家岗集贸市场做大蒜生意时,牛建永就认识他,知道王某手上有不少积蓄,早就想让王某“放点血”。顾云彬交代,王某在当村干部时,顾曾经找过王审批建房手续,王某趁机敲诈了他一笔,加之现在新房盖好了,缺钱装修,他于是想报复王某。牛建永和顾云彬一拍即合,两人决定从王某身上弄些钱。8月1日晚9时许,顾云彬和牛建永经过密谋,窜至王某的租住地,说襄樊有一批大蒜,进价每斤只需1元钱,回来可以卖到一斤2元钱。王某当晚就跟随两人出去“进货”。随后,两人又一步步编织谎言,说顾家岗河道内还存放有一堆铜管,请王前往帮忙搬运出去卖钱。王某就跟随二人来到河道。顾云彬、牛建永二人用准备好的铁锤将王某打死,然后从其身上搜出52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二人将王某尸体埋到河道内后逃离现场。但是,两人作案后怕事情败露,预谋次日晚在河道处的王某被杀地点,将知情人、王某的姘妇刘某杀人灭口,以制造两人因奸情被杀的假象。8月2日上午,当顾云彬从顾家岗经过时,发现有很多警察出现在命案现场勘查,便立即打电话告诉了牛建永。两人一合计,决定换个地方杀害刘某。8月2日下午1时许,顾云彬窜至王某的租住处,找到了刘某,说他们去襄樊“进货”途中,不幸遭遇了车祸,他有幸逃过,但王某在车祸中身受重伤,目前在襄樊一家医院住院,想让刘某过去照顾。刘某当即动身赶往襄樊。顾云彬带着刘某来到十堰火车站,“巧遇”牛建永。牛说他要到襄樊进货,恰好同路。当天下午4时许,三人一起登上了一列开往襄樊的火车。傍晚时分,火车到达襄樊站。由于顾云彬曾在襄樊服刑,对襄樊地形比较熟悉,他谎称自己还要到一朋友处去取点东西,然后一起到医院去看望受伤的王某。三人搭乘出租车直奔襄樊市襄阳区。顾云彬选择了一偏僻路段下车,三人沿路又走了一会儿后,顾云彬趁着夜色突然拿出事先在十堰购买的绳索,顺势套在了毫无防备的刘某身上。他们从刘某的身上搜出了仅有的1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将刘某的尸体拖到路边一草丛,用杂草等物掩盖,迅速返回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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