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2:20 东北新闻网 (记者 张雷实习生王禹卓)23000多元的貂皮大衣,2000多元就买到了手。商场打折?不,收银员操作失误。
两万多元貂皮变两千多
“我一个朋友收银时,也不知咋的了,将一件两万多的貂皮刷成了两千多。
“我的朋友是太原街一家大商场的收银员。2006年12月10日晚上,商场核账时,发现少了20000余元的货款。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查找,终于在一张货单上找到了原因。这张原始的货单上写明了貂皮大衣的价格为23000余元,但顾客刷卡时的银联单据上,只有2000余元。她仔细回忆了一下,当时顾客刷卡时,自己在输入貂皮大衣的价格时,3字键没有敲出,导致顾客只付了2000余元,就买走了大衣。”
商量俩月还没有准信儿
该顾客在刷卡时,还出示了自己在商场办理的VIP会员卡。根据上面的信息。商家与顾客取得了联系,也说明了原委。但两个月,商家没能得到少收的2万元货款。
“如果货款回不来,对我朋友的影响就太大了。这样的便宜,顾客占了就白占了吗?”张丽提出了疑问。
随后,记者与该商场取得了联系。目前,商场还在与顾客协商此事。如果没能取得积极的结果,春节后将会向法院起诉。他表示,该顾客是商场的VIP客户,不便透露该客户的具体信息。
不当得利“法定”要还
“这两万元的便宜占不得。这是典型的不当得利的行为,如果顾客拒绝返还这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中国法学会的会员李振革律师说。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当得利者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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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获嘉县的张平在储蓄所存款时营业员给他多打上了14300元。当他还为自己从天而降的1万多元钱而高兴时,获嘉县邮政局的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法庭。2006年6月5日,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限被告张平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储蓄所人民币143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年幼的女儿拾得一张银行卡,粗心的妈妈误持卡存入6500元,这钱当然可供卡主支配。
2004年,四川省郫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不当得利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即银行卡的真正主人归还原告6500元。(沈阳今报)[责任编辑:夏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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