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邢 斌 通讯员 杨利军
核心提示 2005年6月~2007年1月,乌海市海勃湾区相继发生一系列谎称警察入室强奸抢劫案,给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1月11日,乌海市公安局成立“1.11”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对此案展开侦查。12天后,乌海市公安局经研究决定将此案确定为2007年度第1号督办案件。1月29日,在专案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办案民警将正在饭馆内喝酒的犯罪嫌疑人孙远乐抓获。
支走丈夫强奸妻子
2005年8月15日,忙碌了一天的张某和丈夫早早睡下。次日凌晨4时左右,睡得正熟的夫妇俩被敲门声惊醒。丈夫问:“谁呀?”只听到门外有一男子说:“派出所查房。”随即,张某的丈夫打开了房门。进屋后,这名没有穿警服的男子要求夫妇俩出示结婚证,见他们的结婚证不在家里,该男子就对张某的丈夫说:“赶快和我出去躲一躲吧,等会儿我们队长就要带人来了,查到你们没有结婚证就麻烦了……”听了这话,张某的丈夫与该男子出了家门。谁知两人走后不久,该男子又来敲门,张某开门后,该男子先是对她拳打脚踢,然后把刀子架在她脖子上,对其实施了强奸。10多分钟以后,赶回家的丈夫发现妻子衣衫不整,捂着被子大哭,这才明白刚才发生的一切。
2005年8月30日凌晨4时许,李某和丈夫在一出租房内睡觉。睡梦中,二人突然听到有一男子敲门,该男子声称是公安局查夜。丈夫开门后,该男子采取同样的办法向他们索要结婚证,并且将李某的丈夫支走。过了10多分钟,李某听到有人敲门说:“嫂子,你快开门,我们队长来了。”李某将门打开后,该男子说:“实话跟你说吧,你家的那个被抓起来了,要罚3000~5000元,你准备钱吧。”李某非常生气地说:“我们没偷人没抢人,罚什么钱。”说着就把门插住了。隔了一会儿,该男子又来敲门说,他和他们队长说了情,罚二三百元就行了,让李某赶快去亲戚家凑钱。见此情形,李某开了门,该男子凶相毕露,又是捂嘴,又是刀架脖子,李某大喊并且与之搏斗,慌乱中该男子用刀划伤了李某的大腿后仓皇而逃。
2006年12月20日23时许,孕妇赵某和丈夫在家看电视。突然,一男子敲门说他是刑警队的,有急事快开门。丈夫开门后,该男子说:“我们正在外面抓小偷,请你帮帮忙,到胡同口接应一下我们的人。”赵某的丈夫信以为真,便出去了。安顿好赵某的丈夫后,该男子溜回来敲开赵某的门,对她实施了强奸,并且拿走了她家里的手机和现金……
据了解,该男子名叫孙远乐,曾经先后谎称警察实施强奸作案20起,成功16起。
藏在暗处抢劫
孙远乐是个独生子,父母从小对他十分溺爱。小学还没有毕业的孙远乐嗜酒成性、好吃懒做。2004年结婚后,他与妻子一直感情不和,也一直没有工作。渐渐地,依靠亲戚资助维持生活的孙远乐走上了抢劫的犯罪道路。
夜里23时左右,孙远乐经常像一个幽灵躲藏在租房户集中的平房区内,一旦发现有单独行走并且拿着包的女子,他就冲上去进行抢劫。回忆起被抢的那一幕,受害人吴某至今仍然心有余悸:“那天我正往家走,突然从小巷子里扑出来一个黑影,一下子就把我拉倒了,随后抢走了我的包。当时,我真的被吓坏了,回家后哭到后半夜……”
2006年10~12月,孙远乐先后4次进行抢劫。每当受害人反抗时,他就使劲拉拽,这直接导致4名女子不同程度受伤。据统计,孙远乐共抢得手机3部、现金8000多元。
嫌犯落网
“1.11”专案组成立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回访每一位受害者,分析了作案的共同规律,初步了解了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同时,办案民警根据发案时间的规律,每天傍晚至次日凌晨对易发案地点进行蹲点儿守候,对与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相似的人进行重点审查。另外,办案民警还将有前科劣迹以及家庭离异、有性犯罪史的人列为重点调查对象,一张无形的巨网向犯罪嫌疑人撒去……
经过一次次地摸排调查,专案组终于在1月20日获得重要线索:居住在乌海市下海勃湾镇的26岁男子孙远乐曾经有一部来历不明的手机。专案组随后又通过细致的外围调查发现,孙远乐有夜不归宿的习惯。通过进一步调查,办案民警得知孙远乐使用的手机已经转送给其姐夫,其姐夫在接受调查过程中讲出了手机是赃物的事实。于是,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孙远乐抓捕归案。经审问,孙远乐交代了他的犯罪事实。至此,乌海市公安局2007年第1号督办案件告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远乐已经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名词解释
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两人以上轮奸妇女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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