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重庆市铜梁县委书记马平夫妇受贿一案近日公开宣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受贿223.6万余元判处马平13年有期徒刑,以受贿205.5万余元判处其妻沈建萍5年有期徒刑。
以权谋私12万元卖财政局长“官帽”
经审理查明,2003年3月,时任铜梁县组织部副部长熊泽亮通过他人联系,向马平转达了“希望到较好的部门任职并事后予以感谢”的意思,同年4月,县财政局局长外调后,熊又向马平表示希望出任财政局局长的意愿。
在此前的庭审中,面对上述指控,马平曾辩称对熊的任免是按照程序的组织决定,熊送的钱是“合法”奖金。马平辩称:“熊泽亮是拿着重庆市财政局的文件先后11次到我办公室送了近3万元奖金。”
“熊送你奖金时,他拿的那些文件你看过没有?”“看过。”“是不是该你得的?”“文件上没有明确我该得不该得,但因为我是县财经领导小组组长,我就将其视作与其他部门给我的奖金,交通局、计委、计生委等部门都有这样的财政奖金。”
公诉机关举示了多位证人的证言。其中,熊泽亮的证言为:为感谢马平对我调任县财政局局长的帮助,我于2004年春节将5000美金和一瓶洋酒送给了马平,但后来马平将5000美金悉数送回,于是我将这笔钱划整为零,借财政局“奖励文件”之名,分19次送给马平共计12.36万元。其中几次是采取我先垫付给马平的钱,然后再叫司机找来假发票回单位报销。马平每次在接受我的钱的时候都没有看我同时附上的“奖励文件”。第[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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