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郑筱萸案的层层深入,围绕新药审批,由部分不法官员、不法企业、不法中介、不法医院共同构成的“批文经济”腐败链逐渐浮出水面。
“批文经济”腐败链一直受到关注,但是打击效果不是太理想。郑筱萸腐败窝案再次把“批文经济”腐败链抖了出来。
解铃还需系铃人,首先,政府部门必须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遵循市场经济法则。能够由市场调节和管理的,要敢于放手。一些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和行业,应尽量减少行业审批程序和环节。不需要实行批文的就不要批文,不需要实行许可证制度的就不要实行。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是防范腐败的一剂良药。
其次,确实需要实行批文制度和许可证制度的,要实行彻头彻尾的阳光政策。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防止“批文腐败”作用最大。批文和许可证审批要彻底做到程序公开、环节明白、结果公正。要公开公正操作,便于监管监督管理,暗箱操作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必须坚决杜绝。
再次,要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通常“批文经济“所发生的腐败,都是有权者一人或者利益团体说了算。这些人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的实行者,还是具体当事人以及利益相关者。规则制定、执行和监督集于一身,产生腐败很难避免,所以必须对规则制定、执行和监督实行分离制度、制约制度。
最后,建议对当前的各种批文制度、审批制度和许可证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已有的批文、审批和许可征发放情况进行一次严格检查审查。然后,该规范的要规范,该取缔的要取缔,发现有严重腐败的,坚决查处,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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