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舆论旋涡的全国药监系统官员,人手一份国家药监局下发的一个有关在全系统开展全面整顿的通知。
而在这场整顿风暴席卷大江南北期间,一个特殊的身影开始异常活跃起来:纪委、监察部门派驻各级药监局的纪检组长。
一位监察部驻某部委纪检组成员2月10日向记者透露,最近,由于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大案不断,中纪委监察部正在开展一场专门针对派驻机构的整顿工作。
“中纪委监察部在中央部委都有自己的派驻机构,为什么邱晓华、郑筱萸这样的大案还会接连出现?这也从一方面说明我们的派驻机构没有充分发挥职能。”该人士这样转述中纪委一位高层在最近一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这次会议专门针对派驻机构而召开。
副部级纪检组长被问责
“这次能把郑筱萸揪出来,曲淑辉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一位中纪委特约研究员表示。
而在国家药监局的这场整顿风暴中,曲淑辉同样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曲是2006年3月份被任命为国家药监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的,她此前的身份是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
记者注意到,在曲淑辉来到国家药监局履职的同时,国家药监局纪检组原组长、党组成员杨宝祥被免去职务。
这个没有引起外界足够重视的细节,实际上意味着中纪委监察部对派驻机构的问责制正式启动——杨是首个因为对监管部门高官的腐败行为负有失察责任,而被问责的副部级纪检官员。
曾在杨宝祥带领下的国家药监局纪检组的主要职能包括:调查药监局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初核药监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药监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等等。
但在其担任国家药监局纪检组组长期间,一批握有药品监管重权的人物先后落马:
2005年7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案东窗事发。
2005年11月,中国药学会咨询部处长刘玉辉被公安机关逮捕。
2006年1月,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中国药学会秘书长曹文庄,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助理巡视员、原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副所长王国荣等人被“双规”。
随后,国家药典委员会综合处处长李志勇、国家药监局受理办马腾也落入法网。
一时间,国家药监局成了腐败的重灾区。
“在这些腐败面前,我们的纪检人员到哪去了?”中纪委一位官员在一次内部会议上提出了这样的责难。
杨宝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坦言纪检组对此的“失察”,并承认自己正是因为这些案件失察导致问责。
“这只是一个开始。”上述中纪委特约研究员透露,今后,中纪委监察部将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监督和问责。
“希望纪检组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真正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中纪委官员在上述内部会议上表示。
派驻机构领导地位将提高
对派驻机构启动问责制,拉开了中纪委监察部的整顿帷幕。
其中一个大动作就是深化“直管”。
“今年要继续深化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中纪委副书记何勇在不久前的一次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工作总结会上指出。
实际上,根据2005年的《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截止到目前,中纪委监察部已对派驻机构逐步推行统一管理,即将派驻机构由中纪委监察部和所驻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即所谓的“直管”。
按照中纪委特约研究员的说法,推行“直管”之间,由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其干部的影响远远小于所驻部门,导致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特别是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顾虑较多,不能充分履行职能。
而中央当初推行“直管”的意图也非常明显: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
但遗憾的是,“直管”推行后,一些中央部委如国家药监局,仍然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实际上,尽管在业务领导上实行‘直管’了,但派驻机构在开展工作时还有不少顾忌。”一位纪检人员告诉记者,“只有真正从多方面保持派驻机构纪检成员的独立性,我们才能大胆监督、有效监督。”
为此,今年中纪委监察部将对派驻机构领导的配备、选拔,以及其他干部的考核、交流、任免、培训、奖惩等问题进一步做出规范。
对于外界普遍担忧的另外一个问题,即派驻机构纪检成员的财、物(如工资外津贴补助、后勤保障)等问题,中纪委监察部也将收回。
据透露,今年中纪委监察部还将要求地方上对派驻机构的纪检,在人、财、物以及其他方面全面推行“直管”。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也引起了中纪委监察部的重视:尽管派驻机构纪检组组长一般兼任该机构党组成员或党委委员,但一般情况下,纪检组长的排位在班子成员中是最后,这从某种程度上降低了纪检监察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这种弊端在地方上更为明显。
因此,目前一些地方旨在提高纪检组长规格的试点,引起了中纪委监察部的高度关注:如配备正厅级纪检组长;纪检组长担任党组副书记;按任职先后排序等等。
中纪委要求
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
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认真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确保全国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早打招呼、早敲警钟,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观察家言
中纪委监察部提醒很有必要
春节将至,亲朋之间送往迎来、礼物相赠本是人之常情,但偏偏有些人利用这段相互走动拜访的时机,把原本正常的人情交往,变为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的“最佳机遇”,使春节等节日,成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腐败的高发期。因此,应当提醒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谨防“节日腐败”。
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这种提醒和要求十分必要,也很有针对性。因为逢年过节干部受贿腐败,已经不是偶然现象,甚至有“节日到、干部倒”之说,一个个干部腐败大案,都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腐败者在节日里往往心安理得地大肆受贿。如北京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聂玉河在法庭上受审时就承认,他自己受贿多数都是过年过节时行贿人以“表示谢意”、“联络感情”或以“拜年”的名义送的。辽宁贪官慕绥新忏悔说:“我在沈阳市任职的4年中,有180余人每逢年节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600余万元。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种送礼行为看作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
公务员易生“节日腐败”,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似是而非之中模糊了正常交往与违法的界限,迈过了法律的红线。这种在脉脉人情遮掩之下的腐败,往往使公务员在不知不觉中滑向了犯罪的深渊。这其中的种种教训,尤其要引起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高度警惕,在享受节日欢乐之中,时刻提醒自己坚持操守,廉洁自律。
当然,一些干部之所以易生“节日腐败”,与这些干部本身平日就对自己要求不严有很大关系。也正是某些干部平日里思想道德修养欠缺,甚至贪心滋生,才易生“节日腐败”,才易被“人情往来”的糖衣炮弹所打中,成为贿赂行为的俘虏。而有的干部一旦在“节日腐败”中打开贪欲之门,往往由小贪而大贪,由节日受贿而至平日受贿,最终如慕绥新之流,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防止“节日腐败”,一方面公务员要廉洁自律,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监管。不久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向驻区单位送上他们精心准备的“廉政年货”——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就是一种很有效果的做法。这家检察院从2004年开始,在春节前夕为驻区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等,对公务员预防“节日腐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防止“节日腐败”,各地各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从我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廉洁自律,身体力行,不吃请,不收礼,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李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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