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采石场爆炸5人亡 县公安局长停职其他人处分
本报商洛讯(记者 强军)2月10日凌晨,山阳县高坝镇恒安采石场发生爆炸,5名农民工当场被炸死。事故发生后,商洛市委、市政府责成山阳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山阳县恒安采石场樊定艮、徐小明等5人涉嫌犯罪,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山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刘伶涉嫌滥用职权,高坝镇派出所民警陈涛、县安监局监察股干部孙武涉嫌玩忽职守,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予县公安局局长王晓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停职检查;
给予县公安局副局长韩定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给予商洛市公安局副局长陆邦和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高坝镇派出所所长贾明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对协警查道林予以辞退;
对县乡镇企业局副局长王学军行政撤职;
给予县乡镇企业局工会主席江厚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免去职务;
给予县安监局局长陈金国行政警告处分,监察大队队长朱磊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县国土局副局长沈旭军、县水保局副局长杨平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高坝镇镇长王建国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行政职务;
给予高坝镇副镇长户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责令山阳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昕虎、县安监局干部周鹏、国土局干部孙涛、詹书保、韩发康、黄礼良及县林业、环保、水保局相关领导和干部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此外,商洛市政府责成山阳县政府对恒安采石场依法取缔,收回全部证照;责成市工商局对山阳县工商局注册办照人员作出处理;立即废止内容涉及乡镇企业有关收费标准的县物价局2003年7号文件;对县乡企局违反行政许可等问题严肃查处,对2006年5月以后办理的生产许可证全部作废。市上还成立专案组对这起责任事故深入调查,对涉及责任人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安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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