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由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晓刚受贿、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并于昨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许晓刚,男,56岁。1994年10月至2005年5月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被捕前任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正厅级)。因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晓刚在1997年至2005年5月间,利用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价值人民币404.84万元、港币23.15万元、美金7万元、欧元2万元。
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近500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1989年至2006年7月间,许晓刚先后非法将6支民用制式枪支存放在办公室和家中,最后又分别存放于朋友处,案发后,这6支枪已被江西省公安厅依法扣押。
(中 新)
新闻链接
2006年12月28日,被称为江西打黑第一案的熊新兴案终审判决。一审判决书显示,此案中多名公安民警充当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其中包括原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晓刚。
判决书说,2000年,被告人熊新兴因周雪华脱逃一案认识了原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晓刚,此后,两人来往频繁、关系密切。为使其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庇护,2001年至2004年间,熊新兴多次向许晓刚行贿。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熊新兴到许晓刚家送给许晓刚1万美元。同年,许晓刚到北京出差期间和出差前,熊新兴两次送给许1万美元和5万元人民币。
2002年三四月,熊新兴与许晓刚、邓容在南昌“2001”歌舞厅唱歌,邓容提出她参加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的歌曲制作费没着落,许晓刚叫熊新兴出这笔钱,熊新兴当场答应,熊新兴在唱完歌后从其汽车里拿了5万元人民币送给邓容。
2002年六七月,熊新兴接到许晓刚的电话说,邓容在北京发展,要出MTV、个人专辑,需要30万元资金,叫熊给。熊新兴指使其公司员工通过工商银行汇给邓容30万元人民币。
2003年四五月,许晓刚叫熊新兴给其情妇李雅50万元,作为李雅所开服装店的进货资金。熊新兴将30万元人民币和20万元港币当着许晓刚的面送给了李雅,两三天后熊新兴用15万元人民币从李雅处换回20万元港币。
2002年至2004年间,被告人熊新兴多次被群众举报涉嫌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组织黑社会等犯罪情况,许晓刚向熊新兴透露举报的内容,并多次去抚州与当地党、政、公安机关领导用餐时选择熊新兴的山庄(见左图)或叫熊新兴陪同。2004年9月,许晓刚得知省公安厅要抓捕熊新兴,便通过章新明、李雅将此消息透露给熊新兴,熊新兴得知此消息后潜逃。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