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解决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看病难题,我省将在我市莱山区“新型城市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由政府资助和居民个人自愿交费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
目前,我省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还有公费医疗制度,在农村建立了“新农合”制度,但无工作的市民和进城务工农民等人群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莱山区社会发展局负责人昨天介绍,莱山区成为试点单位后,着力尝试解决城镇医疗保险涵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失地农民医疗保障问题,研究制定了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试行办法。该区4.3万城镇居民及失地农民纳入试点范围,每人每年只需缴纳15元,就可享受补偿比例55%,每年最高限额补偿3万元。目前,已有2000多人次报销了350多万元。
我省除莱山区外,青岛崂山区、济宁市中区、威海环翠区及东营市也是试点地区。我省将总结试点地区的经验,建立覆盖全省的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届时,我市其他县区也将实施这项制度。(温智)
山东省“新城合”合作医疗浮出水面
对于目前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市居民,我省已借鉴“新农合”方式开展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试点,这种新型模式有望成为解决我省低收入人群基本医疗问题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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