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齐文洁 通讯员 朱霞欢)蔡某和刘某母子二人因为在三牌楼大街偷卖烟花爆竹被拘留。到昨天为止,我市主城区内已有3人因此被行政拘留。
我市规定,17日(除夕)中午12点以后才可以在经过审批的销售点销售烟花爆竹。
鼓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黄和平介绍,最近该局每天都要派人在辖区巡查,顺藤摸瓜进行查处。目前共取缔了20个非法摊点,没收了80箱各类烟花,大多是从非法途径私下进的货。在江东街道一家位于居民楼里的小店,竟然堆放着20箱来历不明的烟花爆竹,其中有的鞭炮火药量明显超标,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黄和平提醒市民,今年卖烟花爆竹的经营点有所增多,每个街道都有,所以节前市民不要急于在路边或小店购买来历不明的产品。而且,经过批准的合法经销点上销售的合格产品已经统一上了保险,万一出现问题,可以与销售点联系,由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据介绍,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需留意,合法经营户销售的正规产品应为统一进货,上面贴有圆形防伪标识(一角硬币大小,黄底黑网纹,上面有辟邪图形,以及“南京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监制”和“南京供销日杂公司经销”字样),包装箱上还应贴有“2006年度烟花爆竹南京销售专用封箱签”,并盖有市安监局和南京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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