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4日专电记者14日从建设部获悉,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经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城市总数的77.9%。
其中,28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除信阳、遵义、保山、固原外,有283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地级以上城市的98.6%。
此前,建设部负责人曾发出严厉督促,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实施”。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国内各地已经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5.3万套,建筑面积293.68万平方米。
根据建设部设定的工作计划,2007年,国内所有城市和县城镇将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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