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低保住房困难户实现应保尽保
新快报讯(钟欣)建设部14日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了2006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通报指出,当前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存在五大突出问题,并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县,要在2007年年底前建立。
廉租住房制五大问题
通报指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仍有信阳、遵义、保山、固原4个地级城市,以及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二是,仍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三是,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低,与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四是,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不完善。五是,相当数量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进展缓慢。
全国廉租房资金70.8亿
此外,建设部要求,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县,要在2007年年底前建立。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要实现应保尽保,具体标准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全国121个地级以上城市明确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其中深圳定为10%。广东、云南等省(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补助各市(区)或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为70.8亿元。广东、浙江等8个省的90%以上城市已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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