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全国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7084件,涉案总金额45.06亿元。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介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决策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49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和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开展了自查自纠,收缴不当所得4.17亿元。
李玉赋还通报了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恩照受贿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副会长刘文杰受贿案;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受贿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受贿案;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受贿案;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许志锐受贿案;铁道部建设司原副司长严健受贿案;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牛新民受贿案;黑龙江省旅游集团原董事长高凤太受贿案;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原主任孙铁民受贿案;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受贿案;湖南省卫生厅原助理巡视员、省人民医院原院长屈全福受贿案;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刘连琏受贿案;河南省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原局长丁三友受贿案;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受贿案;陕西省建设厅村镇处原处长曹仲军受贿案;甘肃省兰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原总经理傅金镒受贿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部原主任宋都、原印制主管徐肇华受贿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单位受贿案;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原经理刘存义公司人员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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