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3时,家住河南新密的王某,走到一马路交叉路口时,看到路边水果摊水果箱上放着两条中华烟,女摊主正忙着给别人拿货,就顺手将两条烟塞进怀里,正好被回头找零钱的女摊主李某发现。
李某拉住王某不让走,责问他为什么偷烟,王某把烟扔在摊上后,故意大声说:“你哪只眼看见我偷的?你不是赖人吗?”李某见对方把烟放下,就不再理论,和气地说:“算我看错了,你走吧。”
“当着这么多人,你这样冤枉我,不说点啥,就让我走吗?”王某将李某推倒在地,拿起几袋橘子边走边说:“这就当精神损失费了。
”李某索要无果,只好打电话报警。
民警接警后赶到,王某称李某诬赖自己,要求李某给他赔偿精神损失费,李某气得眼圈发红。此时,目击者张某走了过来,指着王某对民警说:“刚才我在这个摊上买东西,他偷烟时我也看见了。”
王某见引发了众怒,不得不承认行窃的事实,后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向李某赔礼道歉。据大河报 本栏绘图柴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