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4月1日起,退休人员不再需要每月由企业代扣3元钱的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可以直接从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
据了解,采用医保账户代扣方式的仅限于持有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存折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与易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仍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退休人员每月需缴纳的3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由于退休人员居住分散,企业代扣存在困难,为减轻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同时方便退休人员,劳动保障部门作出此决定。(记者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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