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2月9日中午,我和朋友在东二环线旁的湘江灯火酒楼吃饭,我随身携带的一个公文包转眼被盗。包内有一部手机、一张2万余元的工程欠条、大额的工程结算单以及重要证件。
当时吃饭,我选择了一张临窗的餐桌,我和朋友面对面地坐着。
我马上检查四周看有没有可疑人物,刚才站在我身后的那名穿夹克衣的男子不见了。是不是他偷走了我的包?我马上从楼上找到楼下,还是没有找到该男子。我立即报了警,并将此事告知酒楼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会尽量配合派出所破案,但并没有承诺如果找不回公文包会补偿我的损失。事后几天,我多次打电话到该酒楼,事情没有进展。王先生
附记:“小偷好狡猾,他故意大声打电话以分散我的注意力,我本来挺留心的,却还是防不胜防。”王先生苦恼地告诉记者,虽然公文包里没有现金,但有一些非常重要的资料和证件,补办这些东西需耗费大量的时间。他本想趁年前将外面的欠账收回来,现在欠条丢了,增加了许多麻烦。
湘江灯火酒楼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会尽力配合派出所破案,并已按王先生的要求在酒楼内粘贴了寻物启事。她还说因为酒楼的店堂里早就贴了“贵重物品,请自己妥善保管”等防盗的警示语,所以不会承担王先生的经济损失。
公文包在酒楼遗失,酒楼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记者采访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大华律师。刘律师告诉记者,顾客的公文包在自己的保管范围之内,并没有委托酒楼加以保管,在这一过程中酒楼没有行为过错,因而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春节期间,市民在餐馆、酒楼宴请亲朋好友的聚会增多。如果随身物品保管不善,很容易被隐蔽的“第三只手”盗走财物。记者提醒,在外就餐时,最好选择靠墙或者临窗的座位,这样人流量较少,小偷不易得手。其次,就餐时,要把贵重物品放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不要放在与自己并排的椅子上,防止低头吃饭时,看不到自己的物品。再次,就餐过程中,如要短暂离开座位,一定要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如要脱下外套,一定要将衣服内的钱包、手机等物品取出。就餐后准备离开饭店时,还应检查一下桌面、座位和周围的地面,防止将物品遗落在饭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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