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沈季)花30元做了个假身份证后,林某开了家公司,8个月就赚了近25万元。昨悉,武汉联辉贸易公司老总林某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刑10年。
林某供述说,2002年2月份,为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他和吴某出资,成立了武汉联辉贸易公司,他以“林少辉”的化名办了张假身份证,在武汉市工商局注册了联辉公司,开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03年4月至12月,在没做过一笔买卖,既无货物交易、又无货款实际支付的情况下,林某以联辉公司名义,向上海两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8份,价税合计1916.5万元,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259.9万元,联辉公司非法收入24.8万元。
2004年10月15日,林某在广州家中被抓获。案发后,流失的税款全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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