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巴黎2月20日电(记者严明)现任法国巴黎大区议会主席让-保罗·于雄因“非法获益”,20日被巴黎地方法院判处6个月监禁,缓期执行。
巴黎地方法院判决说,于雄在其妻任职的公司获得为巴黎大区组织某些公共活动的合同的过程中施加了个人影响,其行为触犯了法律。
于雄还被判处剥夺1年被选举权和6万欧元的罚款;他的妻子被判处4个月监禁,缓期执行,另被处以2万欧元罚款。
于雄1988年至1991年任法国总理办公室主任,1998年当选巴黎大区议会主席,2004年再次当选。于雄的律师已表示将提起上诉,但如果上诉被驳回,于雄将不得不辞去现任巴黎大区议会主席一职。
巴黎大区下辖巴黎市及巴黎市近郊和远郊6省。巴黎大区议会主席是巴黎大区行政长官,由地方选举产生,领导区内各行政机构。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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