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拉跑千余元物品”
该的哥辩称自己当日并未出车
晨报讯(记者 徐晶晶)读者张先生近日致电本报反映,他的妻子及两位友人于2月19日晚搭乘一辆颐海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其间由于司机不识路,3人被迫换车。
据张先生告诉记者,本月19日他和妻子及几名友人一起在动物园附近的家乐福购物,在购得1000余元的商品后,妻子和两名友人打了一辆出租车欲前往阜成门。上车后,该车司机以路不熟为理由要求他们下车。但当张先生的妻子下车后正要从后备厢中取走自己的东西时,司机却强行将车开走了。
张先生称,随后他们便打了另外一辆出租车去追,但由于前车速度过快,最终没有追上。“我们刚买的1000多块钱的生活用品和吃的就这么被拉跑了!”事发后,张先生一行人立即报了警。在甘家口派出所,张先生向警方提供了他的妻子记下的该司机的准驾证号和姓名。警方联系了该司机所属的颐海出租汽车公司。
经核查,该名王姓司机确属颐海出租汽车公司员工,但他却表示当日并未出车,张先生所陈述的事从未发生过。
随后,记者就此事致电颐海出租汽车公司,该公司值班人员表示,此事已交由警方处理,目前尚未调查清楚。“以我们员工的素质,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那不成明抢了吗?”该工作人员这样对记者说。目前,警方表示此事仍需进一步调查。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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