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违法 高成本维权
“其实,很多农民工在讨薪、工伤维权过程中,不是不想求助于法律,而是求助无门。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的例子非常少,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按照我国的法律必须先经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时律师告诉记者,工作站每受理1000件案子中,属于讨薪的案件超过900件,属于工伤赔偿争议的案件只有几十件,但工伤赔偿争议案件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讨薪案。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平均讨薪数额是2000元,但工作站对于每个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核定办案费用就达到800元,这还只是农民工维权成本中的很小一部分。佟丽华律师曾经进行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在他主编的《谁动了他们权利》一书中,他写道:农民工讨薪1000元的综合成本至少是3000元,工作站所受理的17个典型案例中,每个案例的综合维权成本均超过1万元。
和办案经费相比,农民工维权案件的时间成本和繁琐程度也不容忽视。“一打就打上几年的官司太多了。劳动争议和其他财产纠纷不一样,我国的法律规定优先适用仲裁程序,所以很多案子都是反复仲裁。先就事实劳动关系经过仲裁,再确认赔偿数额仲裁一次,任何一方对仲裁不服再提起诉讼,原来的材料都要重新来一遍。”工作站朝阳分站站长陈星律师说。
“不管是讨薪还是工伤案,涉及到建设承包工程的案子几乎都有一个模式,就是层层发包。当我们到发包人那里调查取证的时候,他们不配合律师,不提供承包合同,所以我们不知道下一层的承包人是谁,也就是法律上说的适格被告是谁。往往是到了开庭的时刻,对方才拿出承包合同说被告不当,我们只好重新起诉。很多案子不是只有一层承包关系,所以可以想象,经过这番折腾等真正找到确定被告的时候,已经消耗掉多少时间。”时律师无奈地说。
时律师认为,农民工维权案件之所以难办,关键在于用工单位违法成本太低,而农民工维权成本却过高。例如郭增光的案子,郭增光个人支出的成本就接近5000元,工作站为此投入的成本也有几千元,而68个农民工共获得的赔偿只有3万元。
佟丽华律师做过统计,在已结办的案件中,通过诉讼、仲裁和律师调解方式得到确认的款额有351710元,其中大约51%的款项实际拿到农民工手里,还有几乎一半尚未执行。然而即使这部分得来实属不易的赔偿款,也不过是用工单位本该支付的部分。
佟丽华律师和时福茂律师在从事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工作中,一直想推动一项“违法成本分担机制”的改革。“我们提出改革违法成本分担机制,让违法用工单位在赔偿外还要支付罚款,加大违法成本,这样才有威慑力。现在谁在承担违法成本,是农民工,是政府,是社会,不是用工单位在承担。用工单位违法后的最严厉后果,也不过是补上本该支付的那部分。”时律师说。
法援之路越走越宽
现任工作站朝阳分站站长陈星律师这样描述他的一天:“早上从丰台工作站到昌平法院开庭,下午再赶去平谷法院立案。这一周我一共开了三个庭,立了两个案。律师少,案子多,每天都加班办,前几天就是想赶在春节前,能多办完一个案子就多办一个。”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刚成立的时候只有4个工作人员,除佟丽华主任外,只有两名正式律师从事专职援助工作。工作站成立一周年的时候,专职律师发展到4名,现在正式律师有5名,实习律师4人。当然,与日益增加的农民工维权案件比起来,工作站律师的发展显然不成比例。
时律师说,由于农民工反映问题时情绪激动,为了不影响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也为了照顾身体受伤的农民工,工作站特意将办公室搬到了一层,开辟了接访中心,为此每年多支出12万元的房租。“这笔支出增加了,我们在办案的其他成本上就要节省一点。”他说。陈星律师说,律师外出办案原则上交通工具是公共汽车和地铁,特殊情况下可以打车。他自己掌握的尺度是,时间紧迫的话,费用不超过50元的可以打车。
危险、冷眼和被歧视是农民工维权律师最常碰到的。时福茂律师和陈星律师在一次与用工单位谈判时被几十个统一着装的年轻人团团围住。在一次深入工地的夜间谈判中,时律师的妻子因为担心他的安全,一直守候在工地门口。与这些比起来,更让工作站律师不能忍受的是误解和歧视。“作为律师去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常常受冷眼;而作为同行,一些律师也对农民工律师颇为不屑,觉得我们业务素质低。”
工作站的专职律师月收入是2500元,实习律师更少一些,在2000元左右。“虽然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丝毫不少,但收入不能和其他商业律师相比,所以说这个工作需要奉献精神。能在这么浮躁的社会环境里耐住寂寞,这不是光嘴巴上喊一喊口号就可以的。”时律师说。
令人欣慰的是,他们的奉献终于引起了社会的良好反响。2006年1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对于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并且针对“讨薪”和工伤赔偿案件,不再审查农民工的经济困难条件。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律师们,显著地感受到法院、劳动仲裁部门在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时向弱势群体倾斜。
从资金上,2006年年初,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承诺,在两年内将1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佟丽华律师作为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也在进行全国农民工法律援助站的推广工作。除北京工作站作为全国第一家示范性援助机构外,石家庄也建立了同类援助站。此外,河南、山东、重庆、湖南、福建、天津六省市建立了“中国优秀学子法律援助项目”,选派优秀大学生进行培训,专门从事农民工维权工作。
2007年伊始,由比利时政府提供资金,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中华律师协会以及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共同建立的项目,将在全国15个省市建立专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由此,全国将有超过20个省市建立此类专门机构,初步形成农民工无偿法律帮助网络。
从技术上,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高贞处长提出,将推动律师援助专职化,建立律师输入地与输出地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培训现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另一方面要发动、组织、培训社会律师从事专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特别鼓励年轻律师加入,这部分力量将成为新的重点。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每当办案受挫的时候,都喜欢到会议室看看墙上叠了五六层的锦旗和堆起来直到屋顶的厚厚卷宗。每一面锦旗和每一份卷宗都代表一个故事,代表着得到法律援助的4万 人次农民工。这些故事给工作站的律师们以信心,也给会议室外那些等待着帮助的农民工以希望。记者 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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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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