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4日专电(黄全权王洋)根据建设部最新作出的部署,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县,要在2007年年底前建立。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要实现应保尽保。[新华时评:让居者有其屋政府有责任提供廉租房]
建设部负责人近日发出督促:尚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比例的城市,要在今年一季度予以明确。
同时,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稳定规范的资金来源渠道。尚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比例的城市,要在2007年一季度予以明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要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来自各地的情况表明,尽管当前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仍有4个地级城市、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低;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不完善等。
建设部负责人表示,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把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据悉,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2007年三季度对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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