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疑她隐瞒婚史!
你们好不好帮我查一下?
昨天,农历正月初八,春节长假后第一天,下城区结婚登记室多少显得有点冷清。
9:35,一对小年轻探头探脑进来:“我们还以为今天人多呢,没想到这么少!”新郎一脸惊诧。
“你们是今天第二对。”工作人员说。
门外等候椅上,还有一对年轻夫妻,可他们是等着办离婚的,今天办离婚的人倒不少。
从8:30开门,下城区离婚登记室就一直没空着。复印机在结婚登记室,为复印材料,办离婚的工作人员往返跑了三四趟。
11:00,结婚登记室门外还有一对年轻夫妻在等着办离婚。这时,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气喘吁吁,神情有些紧张。
“问一下,能不能撤销结婚登记?”一开口,浓浓的北方口音。
“结婚怎么可以撤销?”工作人员一愣,“只能去办离婚了。为什么要撤销结婚?”
“我们春节前刚办的结婚登记,春节这几天,天天呆在一起,经常吵架,搞得整个长假都不开心……
“我越来越觉得,她有很多事情都是骗我的,我怀疑她隐瞒婚史!对了,你们这里好不好帮我查一下?”
“你来我们这里是不可以查的。除非当事人自己来,才可以查。婚姻档案一般在我们这里保留5年至10年,之后就要移交到区档案局。
“如果因为办案需要查阅婚姻档案,必须有司法机关办案证明,还得出具查阅人工作证件。”工作人员给他详细解释了一番,“再说,你们之间感情好不好更重要吧。”
“是的,你要是爱她,还在乎她的过去吗?就算她骗了你。”旁边正办结婚登记的一位新娘停下笔,忍不住插嘴。
“哎……”男人好像一下不知道说什么好,“没想到……现在人都这么开放!”
“现在有婚史不是很正常?都什么年代了!”那位新娘起身,说了这样一句,挽着新郎胳膊走了。
结婚5对,离婚4对,这是春节长假后第一天,下城区婚姻登记处的数字。
女儿寒暑假的旅游费过年费
每年5000
居住期间,任何一方不能带
异性朋友进家门
昨天10:10,拱墅区离婚登记室进来一对中年夫妻,两人表情非常平静。
工作人员给他们办手续。女的拿出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着:
两人结婚20年,女儿16岁。
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向女方支付抚养费900元,女儿的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支付;
女儿寒暑假的旅游费、过年费每年5000元,由男方支付;
男方回家居住,住小房间;如果一方组建新的家庭,必须搬出现在居住的住房;
居住期间,任何一方不能带异性朋友进家门。
“协议书上把孩子的寒暑假旅游费和过年费写得这么清楚,我还从没见过。”工作人员说,“还有这条,居住期间不能带异性朋友回家……现在的父母,不管自己婚姻怎样,为孩子可真当劳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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