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节后求职高潮,昨天,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提醒广大求职人员,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定要看看用人单位是否为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否则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30天内办理登记
为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权益,今年,劳动保障部在全国推行“用工登记备案”制度。
实际上,从去年开始,我省就已经推行这一制度。昨天,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与仲裁处负责人介绍,该制度的建立,目的在于全面掌握我省劳动用工的数量、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便于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动态管理,为政策制订提供决策依据。
职工可举报维权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省共有16242户企业办理了用工登记手续,同时,受理3000多件劳动争议案件,涉及3万多名职工。在这些投诉案件中,存在不签订合同、没有以月支付工资、拖欠工钱、超时加班等违反劳动用工制度的现象。
据介绍,我省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开展掌握本地区用人单位户数及现有劳动用工情况,同时为每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账,建立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如果劳动者发现企业没有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可以到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穆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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