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2月25日电 记者袁亚平报道:“我是安徽的!”“我是四川的!”“我是河南的!”“我是湖北的!”记者日前在浙江省绍兴市群贤小学二(2)班的教室里,看到这些外来民工子女小学生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这是绍兴市通过建章立制,让农民工子女同享城市优质教育资源的一个缩影。
绍兴市将解决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依法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范畴,坚持政府主导,在全国较早提出并落实“让民工子女共享城市优质教育成果”。目前,全市现有专门的民工子弟学校21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工子女入学数为52140人,占全市在校生数的10.87%。其中在公办中小学入学为38020人,在国有民营或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入学为14120人,分别占民工子女入学数的73%和27%。
绍兴市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城乡一体化不断推进,来自全国各地的外来民工大量进城务工就业,全市常住人口435.5万,流动人口就有104万,其中近百万是外来民工。早在2003年8月,绍兴市就明确提出解决民工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要求,让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责任。
绍兴市教育局负责同志介绍说,根据民工暂住地的分布现状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专门确定了民工子女入学施教区域学校。在绍兴市区,就确定5所初中、11所小学接收民工子女入学。绍兴市还在全国首开先河,从2005年9月起,在市本级和越城区率先发放民工子女“入学绿卡”,开设便民窗口,统一界定、办理民工子女的入学手续。
“一费制”、“入学绿卡”、“教育券”等,绍兴市实行的一系列措施,在制度上确保民工子女享受同城待遇。绍兴县率先实行“零门槛”的办法,全县180余所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4所之外,全部无条件接收外来人员子女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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