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许承纪今年桂林市区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后,在许多人觉得燃放烟花爆竹增添了节日气氛的同时,也有许多人对燃放烟花爆竹不注意社会公德现象极为不满。
“过度则适得其反。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一样!”面对许多市民春节期间如此这般的诸多反映,记者在采访中,看到了燃放鞭炮与公德的碰撞,也感觉到读者对一些人缺德几乎接近无知的某些现状感到悲哀……
扰人心烦的鞭炮声
正月初三,记者在南宁市过年,却仍然接到桂林市读者的电话报料——“今年实行‘禁改限’,过年放放鞭炮未尝不可。
正月初四,记者回到桂林,向陈先生了解情况这位陈先生说,除夕夜辞旧迎新,大年初一欢庆新年,放放烟花爆竹以增添节日喜庆气氛。我们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有的人放烟花爆竹没有个时间,半夜三更也突然燃放爆竹,特别是有的人专门燃放大型的“重磅炸弹”式的爆竹,扰得他人半夜难于入睡,确实是不应该的。“有的‘重磅’爆竹声音很大,不仅炸得旁人心惊肉跳,也炸得居民小区内的小汽车报警器纷纷响不止,甚至震动门窗,真是让人感到心烦!”陈先生如此说。
市民朱先生家中有位高龄、且有心脏病的父亲,最讨厌的是那种没有时间性的鞭炮声。“那种有时间性燃放的烟花爆竹,比如除夕夜、大年正月初一大家集中燃放的爆竹,毕竟有个时间性,让人有个心理的准备,注意关好门窗,好应付一些。问题是那种突然的,无时间性燃放的爆竹,的确让人烦!有时候,老人家刚刚入睡,突然半夜被炸响的爆竹声惊醒,一夜烦躁都睡不好!用棉花塞耳朵也没有用。”朱先生说着,流露出许多不满的情绪。
正月初五,在桂林市蔬菜研究所宿舍区,记者看到,正是人们午休的时间,却有一些租住这里的外来经商、务工者的孩子随意燃放鞭炮,家长也没有管教制止。就在这个院内的花鸟市场的一些业主,正月初五陆续来开门营业,凡开门的,就燃放一挂可以连响几分钟的鞭炮,此起彼落,也是扰得他人烦躁。当天晚上9时,记者在桂林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访,听闻在三里店育才路有人燃放的高空烟花炮,不仅声响大,而且间隔的时间长,前后足足30分钟才放完,让许多人连交谈都不得不几次停下来,住院病人因此病人也觉得烦躁,惹得附近人们的普遍反感。
欠缺社会公德意识使然
2月23日晚上约11时,在本市建干路,记者向一位正燃放升空烟花炮的男青年询问:“夜深了,燃放烟花爆竹,不会引起邻居们有意见吧?”该青年说:“现在是正月,有神经病的人才会意见。”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通观燃放鞭炮不讲社会公德的种种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因为燃放者压根就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其实在桂林市,有很多人对随意燃放鞭炮有很大意见。桂林市蔬菜研究所宿舍区内,退休人员卫某说,正月初四以来几天,她经常被突然炸响的鞭炮声吓着。住在该所的市民陈某说:“像这样的情况,有心脏病的人都会被吓死!问题是因为这里出租房多,经常在午休时间燃放鞭炮的,都是一些认不得的外来人员的小孩,你也弄不清他们的家长是谁?本单位职工的小孩,可以通过他们的家长制止教育,而外来租住者,你根本就不知道找谁。”
而市民黄某却是希望有人被炸伤手或什么的,才会引起重视。实际上据了解,今年春节期间,桂林市区因燃放鞭炮引起烧伤、炸伤的事故就有11起,大部分是小孩。“未成年人不懂事,但他们的家长呢?为何不说说?”黄某说。
燃放鞭炮,要注意“限”
一方面是有的人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欢乐而得意忘形,另一方面是也有许多人对燃放烟花爆竹不讲社会公德感到愤懑,这是桂林市“禁改限”后猪年春节出现的反差的情况。
“过春节适当燃放烟花爆竹,应该是可以,但不讲究时间,随意三更半夜也燃放爆竹吵烦他人就不应该了!”当小学教师的市民秦女士说,她在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育,但放假期间,家长应该也如此教育孩子,成年人更应该有此方面的修养。
在校大学生陈抗接受采访时说,其实在发达国家对燃放烟花爆竹都有严格规定,譬如美国对烟花爆竹的消费者有法律规定,如不准向机动车投掷烟花;不得在教学、医院、学校及公共建筑3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等。每年春节,纽约唐人街上人山人海,鞭炮齐放,给唐人街带来了喜气和好兆头。不过,这种燃放鞭炮的方式多是集中、定时、有专人管理的,以免有未燃的鞭炮被儿童捡走。燃放鞭炮之后的鞭炮屑,则多半由燃放者自行负责,如果你打扫不及时,一张100美元的罚单就会有人送上门来。可见,国外燃放烟花爆竹是十分讲究文明的。
法律工作者韦先生对记者说,随意地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肯定是与社会公共道德相悖,也和法律观点相碰撞。“譬如民法就有尊重他人生活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的规定。实际上在外省也曾发生过因突然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病人猝死而引发索赔官司的事情,燃放烟花爆竹还是讲究时间为好。民事的责任纠纷处理都有个意外情况免责或减轻责任问题,非约定俗成的时间环境下燃放烟花爆竹,出事容易产生麻烦。产生致人伤亡或火灾,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韦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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