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住房
职工按分数高低选购住房
那广钢在经济适用房销售过程中,是如何规避暗箱操作问题的呢?
据了解,在充分考虑员工利益的基础上,该项目严格按照广州市经济适用房政策和广钢集团职代会定出的既定成本,进行项目设计和工程管理。
位置偏远
公共交通配套成为难题
金鹤苑小区所在的地理位置相对比较偏僻,由于住户数量达不到广州市交通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所以到目前为止,没有公交车直通小区门口。小区居民步行到最近的公交车站需要10多分钟。禁摩之前,他们还可以骑摩托车上班,而禁摩之后就只能骑单车或者是步行了。
面对职工的意见,广钢物业管理负责人说:“我们一直没有放弃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但是目前金鹤苑附近居住人口数达不到通公交车的要求,有很多事情不是企业单方面做得了的,还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
确权问题
房子能否上市细则尚未出台
据了解,金鹤苑目前正处于“大确权时期”,房产证目前还没有拿到,估计今年就可以办妥,获得“小确权”。
所谓“确权”就是经过房地产申报、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大确权是确权到开发商名下,随后才是产权分割,即把开发商名下的物业交易过户到购房业主名下,之后才可以申领房产证。对于金鹤苑来说,获得大确权就意味着广钢集团获得了金鹤苑22栋楼的使用权,即获得了一张大房产证。产权分割后,一旦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的政策出台,金鹤苑的业主们就可以凭借自己的房产证自由进行房屋买卖。钟炎雄对记者表示:“拿到房产证,我也不会卖房子的。我又不是老板,不炒楼,这是我自己的房子,不会轻易卖的。”
不允许有钱单位买地建房
广州正制定新管理办法
对于广钢的经济适用房模式,广州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官员认为这属于企业的市场行为,作为政府部门不应发表什么意见,但是他肯定,只要对群众有好处,广钢的做法还是值得提倡的,同时他觉得经济适用房的出现对平抑广州的房价会有一定的作用。
在广州市刚刚结束的两会期间,房地产问题毫不意外地成了会上最热门的话题。市长张广宁在参加市政协会议小组讨论时说,广州市正在着手制定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货币分房和实物分房中二选一,只要该单位有土地,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该单位即可自行建房分给没有享受实物分房和货币分房的住房困难职工。
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其实早在去年9月出台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中,就已明确将单位自建房与廉租房、新社区一同归入“政府保障型”住房的供应行列。以前单位分房,领导或许可以分到百来二百平方米,但今后自建房,户型全部要在90平方米以下,且销售对象也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规定,只能面向本单位从未享受过住房福利的员工。
政府保障型住房共有三类
事实上,这一新的管理办法已经几易其稿,目前尚未出台。来自广州市有关部门的最新信息显示,正在制定中的新办法有三大要素:一是建房主体为部队、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和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单位;二是这些单位要拥有自有土地、并且符合广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三是项目建设限户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限房价、限供应对象(符合条件的部队人员和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和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单位住房困难职工)。但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在货币分房和实物分房之间,各单位可以二者择其一,并且提高货币分房的金额。有地有钱的单位自建住房后可实行实物分房,而无钱无地的单位就实行货币分房。这也就意味着,从2000年以来停止的单位自建房又放开了。
在2000年以前,广州市实行实物分房,此后,广州市停止了实物分房,开始实行货币分房。但是,不少单位职工反映,停止了实物分房后,货币分房所能拿到的买房钱很少,不足购买商品房。为此,广州市在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将解决这一问题。
“由于涉及企业多,历史用地又难于统计,目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历史地块有多大、能够解决多少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仍是未知数。但那些有钱的单位想买地建房的构想则肯定是不能允许的。”广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简文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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