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乘客产生误会,遭到辱骂,的哥王先生很不服气,“乘客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的哥怎么保护自己?”昨日,思前想后的他决定起诉乘客,维护自己被损害的尊严。
被误会绕道
43岁的王先生是一位开了6年出租车的老司机,2月10日,他与乘客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
王先生称,当天早上6时,他在渝中区肖家湾车站旁接到了当天的第一笔业务——6个人招了两辆出租车去机场,其中3个操普通话的男子坐进了他的车。
按下计价器后,他跟上了前面的那辆车。那辆车上了大坪的立交桥,他也跟着上了立交桥。这时,车上一乘客有意见了:“你他妈的,准备绕到杨家坪去呀?”
王先生称,他退下立交桥,按照乘客的要求,绕大坪转盘朝鹅岭方向走。而乘客认为他刚才是想绕道,欺负外地人,一路骂骂咧咧,他感到心里很不舒服,便告诉乘客不想载他们了。
车上乘客没有立即回答。车子又行驶了大约5分钟后,3乘客表示同意换车。
被投诉拒载
王先生以为这事就这样过了,没想到在2月13日,他接到公司通知,说他拒载被乘客投诉。
因为当时比较忙,前日他才到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一大队。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王先生确实有让乘客下车的行为,为了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对他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王先生觉得很委屈——乘客骂了自己,还“恶人先告状”。王先生说当时真的是一个误会,他以为这6个人是一路的,而自己并不是个贪小便宜的人——2月15日,他在渝北区新牌坊处见一民工掉了一叠钱,他开了近两公里路将掉钱的民工找到,载到411路终点站,该民工拿回了被丢的钱。昨日下午,记者在该车队的工作人员那里证实了这一事情。
颇感委屈的王先生说,保护乘客的权益固然没有错,但的哥的权益谁来保护,怎么来保护呢?他决定上告法院,起诉乘客。
准备告乘客
他向工作人员要求得到对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但工作人员表示,为了维护乘客权益,不能告诉他这些信息。昨日,他来到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工作人员告诉他,他有权知道对方的姓名、地址。
王先生向记者表示将起诉那几位乘客。“告倒对方,胜算并不大,但我希望我的这一举动能引起相关管理机关的重视——请保护我们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王先生说,的哥遭到辱骂的情况很多,不少的姐还被骂哭过。在采访中,该执法总队一工作人员也说,的哥被打骂的情况确实不少,特别是醉酒乘客是的哥一大安全隐患。但他们无权处理乘客,的哥只能报警,到公安机关去解决。
记者昨日也向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工作人员了解乘客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但他们均以维护乘客权益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律师说法的哥要学会维权
“根据行政处罚法,制作处罚决定书要涉及违法事实和证据,因此当事人可据此了解到投诉人情况。”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的陈昊律师认为,如果王先生认为投诉人虚假投诉,导致他被行政机关错误处罚,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陈昊提醒的哥: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取证。要取证,就要做好以下三点:第一,司机应常备纸笔,记下乘客或者在场旁观者的联系方式,以备取证。根据刑事诉讼法,任何公民都有作证的义务,司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吁请乘客出来作证;第二,拨打110;第三,尽一切办法拖延时间,不要让肇事者逃走,直到110来人为止。
记者 莫雪庆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