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建设部对200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作出新部署,今年将依法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同时,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富裕人群“超标”缴纳公积金则须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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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2月26日专电(记者蔡国兆徐寿松)中国的住房公积金体系首次将农民工纳入到覆盖范围之中。同时,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富裕人群“超标”缴纳公积金则须纳税。建设部对200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作出的部署,引起关注与热议,业内人士的主流评价是:这是中国力促农民工在城市“生根立足”的破题之举,“围绕推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大方向,2007年中国住房公积金建设有取得重大突破的可能。
破题之举——公积金覆盖面首次扩及农民工
根据建设部的部署,我国今年将着力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依法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
“农民工的问题是职业与身份的不对称问题。由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对滞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工作在城市,却无法与‘城里人’一样平等享受城市的各种福利,住房问题尤其如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朱荣林教授说。
根据有关专家的推算,目前我国农民工数量在2亿人左右。但这2亿对中国经济和城市化进程作出重要贡献的群体,却一直徘徊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很低,住房保障则更是空白。
“建设部这个部署首次将农民工住房保障提上了议事日程,是解决‘三农’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重要努力。”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说。
朱荣林则认为建设部的这一部署虽然范围仅限于“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却是中国力促农民工在城市“生根立足”的破题之举。他说,城市化意味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以及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建立农民工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重中之重,也是难中之难。
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完善农民工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制度,但情况并不乐观。四川省有关部门的一个调查数据很说明问题——在县以上企业就业的农民工,仅有3.41%参加工伤保险,0.84%参加医疗保险,0.83%参加失业保险,2.99%参加养老保险。
“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面临的困难更为突出。公积金如何缴纳?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缴纳?缴纳后以什么样的方式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系列的细节问题目前都没有明确的说法。而即使有了明确的说法,还必须有保证执行力的规定。”朱荣林说。
目前,中国的城市化率达43%。而据预测,今后10年至15年,这一数据将超过50%。这意味着全国要增加1亿至1.5亿城市人口,其中农民工占大部分。如何让这些人得到安居,既是房地产市场中日渐突出的问题,更是未来中国社会和谐不容忽视的“关键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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