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九,是烟台人一年一度赶庙会的日子。 市民姜先生与朋友到竹林寺赶庙会,却为烧香之事被打。
下午4时许,姜先生和朋友一行4人,来到竹林寺赶庙会。他在竹林寺大门口外面请了4炷香。进入院里准备上香之时,遭到寺内工作人员阻止:“自带的香火不准烧,必须买寺里的。
姜先生说,不让烧自带的就不烧吧,遂把自己买的香火装进包里。尽管对这种“霸王条款”心里不舒服,但他还是决定从寺里请几炷香火。但寺内人员仍不依不饶,要求他们必须把自带的香火交出来,放在门外,等走的时候再带走。并称,如果敢烧从外面带进来了香,就给拔掉扔了。“彼此之间来来回回、你来我往的,几句话不合适就发生了争执,最后竟升级到动起了手。他们五六个人出来,其中两三个东北口音的人,特别凶,朝着我的朋友就捣了一拳,我也被踢了好几脚。”目前,姜先生已报案,警方正在调查中。记者 方春明
编辑: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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