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洋根文/摄
早报讯 11名被告人并排站着,将上城区人民法院10号刑事审判庭站了个满满当当,这还不包括两名在逃的同案团伙成员。
也许你曾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看到过他们的身影,除了一名收赃者,他们都是混迹酒吧专门偷手机的贼。
昨天下午,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苏矿庭、章正洋等11人涉嫌盗窃、收购赃物一案。11名被告人中,除了收赃的章正洋之外,其余窃贼团伙成员都是“80年代”后出生的小青年,有5人学历在中专以上。他们均来自广东,其中两人是女性。
起诉书中提到,该团伙在2006年10月13日至29日,共在杭州、上海两地的中高档酒吧内盗窃手机9只。“这只是有据可查的涉案赃物,实际情况可能远远超出法庭指控。”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胡青说,因为很多被害人没有及时报案,有的赃物早已出手,导致缺少有力证据,相当部分犯罪事实无法清查。
至于这个犯罪团伙最初是怎么形成的,最早由谁牵头,办案人员表示目前还在调查之中,但拉拢的形式基本是老乡叫老乡,朋友带朋友,有的甚至连自己的女友(恋人)也一起拉入。(27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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