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通讯员张静陈萍):四名聋哑男子经预谋后,分工合作,先骑车抹蹭行进中的汽车,迫使司机停车,再上前吸引司机注意力,后趁机将车内财物盗走。日前,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盗窃罪的李某、王某、齐某、曹某四名聋哑人提起公诉。
李某、王某、齐某、曹某系山东省聋哑人,均20岁左右。2006年9月3日上午8时许,四人流窜至本市河东区六纬路与七经路交口附近,由曹某负责寻找作案目标并用手语通知李某,李某骑自行车抹蹭一辆紫色夏利车,迫使该车停下,齐某则上前和司机比划手语吸引司机注意力,王某趁机将该车副驾驶座位上一个黑色书包盗走,包内共有现金人民币1510元、一条黄金项链及一条银色工艺项链,四人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天津市河东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盗窃罪判处李某、王某、曹某有期徒刑6个月,因齐某系累犯,故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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