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丹)昨(26)日,省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解除对泸州市新建项目暂停审批的禁令。
去年11月15日,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电厂发生柴油泄漏污染环境事件,造成泸州市区自来水厂停止取水,并对重庆市部分地区造成影响。
经国家环保总局认定,该事件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去年12月26日,省环保局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定,作出暂停泸州市除污染治理项目以外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的决定。决定作出后,泸州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环境,取得明显成效。为更好地推进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省环保局作出了解除该市新建项目限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