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不准用公车学驾驶技术 节假日须停指定地点
时代商报讯(记者 赵桂华) 谁都知道新手学车对车磨损很厉害,因此有些人舍不得用自家的新车练手,而用单位的车练习驾驶技术。从今往后,这种情况不会在沈阳的领导干部身上发生了。
各单位原则上不新增车辆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单位从本规定下发后原则上不再新增车辆。新成立单位、新增领导职数需新增车辆或进行车辆更新的,经市纪委、市财政局审批后方可配备。因特殊公务需要超标准配备公务车辆的,应报省财政部门审批,并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同时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国家安全等部门配备的警务车,应提供省以上主管部门车辆配备文件及调拨单报市财政局、市纪委审批,车身应有相关标志。
不得将原单位车带新单位
在原单位有一辆“爱驹”,工作调动到其他单位想把“爱驹”也带到新单位行吗?《公车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在职的市管领导干部,可配备相对固定用车,其他干部不得配备相对固定用车,工作调动时不得将原单位车辆带到新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除外)。领导干部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后一个月内,应由配车单位将公务用车收回。同时配备公务车辆必须使用专项经费,不得以任何名义摊派、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者用公款以企业或个人名义购置公务车辆。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公务车辆不得擅自处理。
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关于用公车学习开车的问题,记者注意到《公车管理规定》说了“不”字。其中规定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公车学习驾驶技术。同时如果单位已给该领导干部配备司机了,那么该领导干部就不允许亲自驾驶公务车辆了;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调换车辆;不得用公务车辆从事非公务活动。
节假日公车须停指定地点
节假日驾驶单位车辆去外地旅游,或者为自家办事,也许这样的情况不足为奇,可是今后公休日和节假日,沈阳的单位公车要想私自开出去就很难了。记者注意到《公车管理规定》指出,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公务用车封车制度。公休日、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存放地点,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公安部门要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每月对配备公务车辆进行一次集中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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