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2月26日专电(记者蔡国兆 徐寿松)住房公积金体系首次将农民工纳入到覆盖范围之中。同时,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富裕人群“超标”缴纳公积金则须纳税。建设部对200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作出的部署,引起关注与热议,业内人士的主流评价是:这是中国力促农民工在城市“生根立足”的破题之举,“围绕推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大方向,2007年中国住房公积金建设有取得重大突破的可能。
根据建设部的部署,我国今年将着力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依法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
“农民工的问题是职业与身份的不对称问题。由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对滞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工作在城市,却无法与‘城里人’一样平等享受城市的各种福利,住房问题尤其如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朱荣林教授说。
“建设部这个部署首次将农民工住房保障提上了议事日程,是解决‘三农’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重要努力。”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说。
朱荣林则认为建设部的这一部署虽然范围仅限于“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却是中国力促农民工在城市“生根立足”的破题之举。他说,城市化意味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以及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建立农民工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重中之重,也是难中之难。
“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面临的困难更为突出。公积金如何缴纳?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缴纳?缴纳后以什么样的方式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系列的细节问题目前都没有明确的说法。而即使有了明确的说法,还必须有保证执行力的规定。”朱荣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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