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28日讯
“我没有这样的儿子,我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日前,长沙市民温强(化名)带着一份“断绝父子关系声明”,
来到长沙市公证处请求公证,但被公证部门拒绝受理,理由是“超出国家规定的公证范围”。
绝望父亲求“断交”
62岁的温强是某企业的工程师,技术过硬,为人诚恳,在单位颇受人尊重。可是,温强却有着说不出的遗憾和烦恼。原来,他的大儿子温临(化名)不务正业,沉迷麻将。为了帮助儿子成家立业,温强特意给儿子买了个门面经营食品,还给了他5万元作为活动资金。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温临竟将父亲给他的钱全部用来赌博,不到3个月时间,温临将钱输得精光,门面也被抵押了。当温临再次向父亲要钱时,温强坚决不肯,并将儿子往门外推。温临见父亲态度强硬,要钱无望,便和父亲扭打在一起。摸着被儿子打肿的脸庞,温强十分心痛,他当即起草了一份“断绝父子关系协议”。温临在协议上签下名字后,便扬长而去。第二天,心灰意冷的温强来到了公证处。
“断交”超出公证范围
在公证处,温强声泪俱下地讲述了自己的处境,并请求公证部门为他“主持公道”。但他的请求没有得到公证部门的认可。
“父子关系是生物学上的关系,关乎道德伦理,是无法通过公证解除的。”长沙市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解释,公证需要明确的是法律关系,同时必须合法、自愿,并不是想证明什么,就能公证什么。要求断绝父子关系也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还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公证范围。
“另类公证”纷至沓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公证意识越来越强,“处女公证”、“绝食极限挑战公证”、“丈夫不嫖妓保证的公证”、“妻子以财产平衡丈夫忠诚的公证”、“夫妻性爱生活质量公证”等等五花八门的“另类公证”纷至沓来。
“很多人常常简单地以为,只要是双方认可的协议就可以公证,这其实是个误区。”长沙市岳麓区公证处公证员黄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目前由公证机构办理的事项主要有:合同、继承、财产分割、婚姻状况等11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不能客观预见或者违反客观事实和法律的,都不能公证。“并不是任何事情都可以公证,如果对任何事情都给予公证,将使公证的权威变得不堪一击。”(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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