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市检宣记者周滔)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侦查室”已正式更名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并启用新印章。此次更名意味着市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将加大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把反渎职侵权与反贪污贿赂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
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雷建昌在会上说,市检“渎职侵权侦查室”自1999年12月成立至2006年底,共直接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案件62件67人,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渎侦部门立案406件453人。鉴于渎职侵权犯罪类犯罪被俗称为“不揣腰包的腐败”,雷建昌说,今年反渎职侵权局将重点查办发生在土地补偿、房屋拆迁安置领域的失职渎职、侵犯人民利益的案件。
典型案件1:沱江流域特大水污染事故案
2004年,沱江流域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沿江百万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市检察院渎侦室立案查办了青白江区环保局副局长宋世英、区环境监测站站长张明、区环境监理所所长张山环境监管失职案。
2005年9月9日,法院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分别判处宋世英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典型案件2:擅动住房公积金买国债损失2亿元案
2005年市检察院渎侦室立案查办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杨灿智、副主任庄道军、副主任严安在任职期间,违反规定,擅自动用住房公积金2亿元购买19851.8万元国债,且未对所购买国债实施有效监管,造成了2亿元人民币特大经济损失的滥用职权案。
2006年10月8日,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杨灿智有期徒刑四年、庄道军有期徒刑四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严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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