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昨天下午,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等国家六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按照此次会议精神,我省将于今日起至7月底,由公安、综治、建设、商务、工商、质检等六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治理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据悉,目前全国居民群众自行车保有量达4.7亿辆,其中电动自行车5000多万辆。根据我省2006年的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发生自行车被盗案件8700多起,破获自行车被盗案件4100多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100多名,缴获被盗自行车4400多辆,发还追回的自行车3900多辆。从我省的情况来看,自行车被盗问题在城市比较突出,已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
对此,我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把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购赃车的人员、销售赃车的人员及发现窝赃自行车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作为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要对象。此外,整治的重点区域则包括:非法交易自行车的旧货交易市场、废旧收购站(点)、收赃销赃的自行车维修点、易发生自行车被盗的重点场所、易作为窝赃场所的出租房屋、废旧仓库、建筑工地等。
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明确要求,经过五个月的专项整治,我省自行车被盗案件的高发区域、部位得到有效整治,自行车被盗案件明显下降;居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繁华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及城市公共交通转乘站(点)均设置有自行车保管处;彻底取缔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收购赃车的自行车维修点以及收购赃车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制定科学完善的自行车管理办法,使群众的自防意识普遍增强。
另外,要对自行车实行源头管理,即落实生产企业车辆编码、销售企业报备购车相关信息,拟实行自行车购销实名制,登记自行车购车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车辆信息和报废要求,建立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
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
最高可获得5000元钱奖励
据新华社电(记者刘奕湛)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奖励为5000元,这是公安部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奖励公告。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昨日在通报中介绍说,奖励标准分四个级别: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被盗自行车5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收缴自行车1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售、窝藏窝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公安部等六部门28日发布通告指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公民可通过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举报或登录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主页,进入“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专栏”,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公安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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