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谢联胜)自2007年3月至7月,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这是记者在公安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说:“自行车被盗问题已成为群众‘讲着烦、听着忧、想着堵’的大事。
”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马维亚说,公安部门在专项行动期间将采取打团伙、端窝点、抓现行等措施打击偷盗自行车违法犯罪分子。这次专项行动将逐步制定有关自行车安全管理办法,主要是制定自行车生产企业车辆编码规则、自行车购销实名制管理办法、自行车管理系统信息标准等。会后,广东省公安厅随即召开相关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副厅长朱穗生代表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表示,自行车被盗问题在部分地区、单位或部位仍较突出,尤其是禁摩、禁电后,自行车再度成为不少市民的出行工具,数量大大增加。朱穗生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中,要结合“粤鹰3”严打行动,紧紧抓住农村乡镇、居民小区、外来人员聚居地、出租屋、工厂、校园等自行车被盗案件高发、易发重点部位,以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二手交易市场、维修点等窝销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摸查,彻底摸清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的情况,排查是否存在犯罪团伙、是否存在赃车交易黑市等问题。
举报偷自行车最高奖5000元
据新华社电公安部昨日通报表明,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奖励为5000元。这是公安部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奖励公告。对举报的奖励标准分四个级别:———收缴被盗自行车5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收缴自行车1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获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售、窝藏窝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