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李薇薇、李谦锋)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1日对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优秀女法官以及法院系统全国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予以表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出席并讲话。
据了解,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等51个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郭立军等59位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秦建平等34位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殷玉华等18位同志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等33个单位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顾秀莲在讲话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实实在在地将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来抓,在选树先进、弘扬正气、奏响主旋律上下工夫,人民法院这支队伍人才济济、不负众望、堪当重任。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国法院十分重视妇女工作,为广大女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成长成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宽阔的舞台,引导和鼓励她们立足本职岗位、奉献聪明才智,以实际行动去展现新时代女性的风采,去赢得社会的赞誉和尊重。
肖扬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大力开展向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的活动,要迅速掀起学习典型、赶超典型、改进工作、争创一流的热潮。全国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更加昂扬的斗志,积极投身于人民司法事业,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通过充分有效合理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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