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1日电(记者季明 张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中国近500万户民营企业应当在其中承担怎样的角色?对此,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徐冠巨委员专门在全国两会召开之前进行了调研。
长三角地区是中国民营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
在徐冠巨委员眼中,和谐创业是坚持以人为本、科技为先的创业,是创造力、融合力和竞争力相统一的创业,是经济、社会与环境相协调的创业;和谐发展就是要坚持诚信经营,依法办事,追求企业、员工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一些数字和事实已经证明了民营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贡献:如今民营企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5%左右,占经济增量的70%至80%,成为国内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民营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成为解决国内社会就业问题的主体,为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成为创造“和谐就业”的助推器。
另一方面,中国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日益规范。去年全国民营企业税收总额3495亿元,比2005年增长28.6%,高于全国增幅6.7个百分点。而民营经济不断争取政策、法律和制度公平待遇的过程,有力地推动了整个社会的更大公平,成为推动“和谐公平”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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