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集资建房等做法,国家及相关部门早已陆续出台相关规定予以严格限制。
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被看作“住房制度改革纲领性文件”的23号文,提出了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改革目标,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停止实物分房。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说:“现在进行集资建房的单位,都是非富即贵,这等于是变相地利用了公共资源或单位的小金库为职工发放福利,发放奖金,这是不公平的。从总体上来看,住宅产业除了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之外,还是要走专业化、社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的路子。”var_coun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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