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将被收入地方志?
●《皖东人物》向社会征集对当地社会影响较大的犯罪分子●在滁州引发争议,各界褒贬不一●地方志办公室:犯罪分子入志能起到警示作用
本报讯 滁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在组织编纂《皖东人物》时,将对当地社会影响较大的犯罪分子也纳入征集范围。
修人物志征集“犯罪分子”
今年2月8日,滁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市发出“关于征集《皖东人物》资料的公告”。“公告”在公开向社会征集人物资料的同时,还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犯罪分子”也列入了人物征集的范畴。
昨日上午,记者在该市北苑小区的大门边看到了一张已经泛黄的“公告”,虽然已经贴出来20多天了,但“公告”的内容还是不时地吸引过路群众的眼球,他们在观看的同时还不时地发出一些议论。
“公告”说,为了展示滁州市地方人文风采,寄托殷殷桑梓情谊,传承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由滁州市人民政府主持、该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编纂的《皖东人物》公开向社会征集人物资料,所选入的人物都是该市历代和当代有成就有影响的人物。
在“公告”征集范围和标准中规定,凡历代至2006年底的滁州(包括所辖县市区)籍人物和曾在皖东活动,影响较大的非滁籍人物,都可以作为入选对象。并“严格”规定了12种人具备“入选”资格,其中第12条就规定:社会影响较大的犯罪分子。 各界热议“修志新举”
市民张先生虽然是一名普通工人,但对地方文化十分关注。他说,编纂地方志应该是文化界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将社会影响较大的犯罪分子与影响滁州历史进程的社会名流一同列入《皖东人物》显然不妥。
张老师多年从事教育工作。他认为,既是“地方人物”,就可能有“好人”也有“坏人”,有社会精英也有社会的判逆者,因而他本人对于这种人物的入选并没有什么异议,但“公告”中直接将“犯罪分子”的称谓纳入征集范围,值得推敲。
对此,省文史资料研究会理事、滁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卜平副主任有自己的看法。她认为,地方政府修志,应以反映地方百姓的志气和志向、弘扬正气为主旋律,向全社会传达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斗志,为后人提供宝贵经验。“公告”中对“犯罪分子”的提法需要进一步推敲。她认为,“犯罪分子”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意义的法律界定。当然,作为对当地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在地方史志的编纂中,有责任将不同历史时期正反面人物都展现出来供后人了解。
征反面人物旨在警世
对于群众的议论,滁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张祥林主任表示,《皖东人物》的编纂一定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起到“资政、存史、教化”的功能,要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曾经为滁州地方做出过贡献的各种人物,不能乱贴标签。
据介绍,目前滁州市正在进行历史上第二轮志书的编修工作。为了丰富《滁州市志》中的人物志资料,地方志办公室计划编写《皖东人物》,将古往今来、耳熟能详的历史人物,同时将一些贡献突出的企业家、身怀绝技的民间匠(艺)人也都纳入其中。
张主任告诉记者,“人物志”作为地方志中最鲜活、最吸引人的部分应当尽可能地囊括曾对社会发展产生过影响的人物,不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皖东人物》应当全面客观地反映历史,不仅要有助于正面弘扬社会主旋律的人物,同时一些曾经危害过社会的犯罪分子也能起到反面的警示作用。将对当地社会产生过较大影响的犯罪分子也纳入范围,正是基于这方面考虑。
目前,《皖东人物》已经征集到数百位名人,其中包括一些滁州籍政要、文化教育界精英,社会影响较大的犯罪分子仍在征集中,“一旦经过编纂委员会的通过,就肯定会被收进新版的《滁州市志》中”。
(本报记者 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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