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下发后,记者从我省有关部门获悉——
东亚讯(记者齐永男)今后,我省各单位职工购买单位低价住房时,个人因支付的价格较低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我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在接到国家的相关通知后,将立即组织测算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征收。职工购买房改房收益免个税
在长春某事业单位工作的王先生家里已经拥有了两套住房,分别是自己和爱人享受的单位房改分房。
最近王先生的单位又以集资建房的名义在净月为职工购买了新的高层住宅,每平米的内部售价仅为1100元。“这种机会大家肯定不会放过。”王先生表示,虽然单位里很多人都和他一样拥有多处住宅,但大家还是争抢着去排队、抽号。因为大家都知道,1100元的价格至少比市场价每平低1500元,比单位正常的购买价每平也要低近1000元。“其实这就是单位变相发给大家的福利。”王先生心知肚明。
不过,今后我省各单位职工再享受这种“变相福利”时,就要缴纳一定的税款了。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仍然将免征个人所得税。我省将进行测算征收
针对个人除房改外购买单位低价房须交个税的规定,省地税局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暂时没有见到正式下发的“红头文件”,不过,等国家的相关通知正式下发后,我省将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测算征收。
该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前只对二手房交易和房地产商出售住房征收相应的税款,并没有以个人所得税的形式向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廉价住房征税。
另外,我国是在1998年正式启动住房体制改革,吉林省启动的时间要稍晚一些,虽然各个单位具体时间有所不同,不过目前大多数单位已经基本完成这一改革。
因此,如果按照国家的规定开征,目前购买单位低价房的员工基本上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于还没有看到正式的通知,具体的征收规则和征收方式我们也还没有进行学习,以前也没有类似的数据可供参考。”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暂时还无法确定由此而相应增加的税收,具体会给哪个单位或个人带来怎样的影响,暂时也无法判断。避免两极分化还需多方监管
针对国家下发的通知,长春税务学院税务系副教授徐家尊认为,买单位低价房须交个税的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用税收杠杆调节社会分配,避免贫富差距过大而产生两极分化。
但此项政策的关键在于执行,因此必须多头监管,避免基层单位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变相漏税。
徐家尊解释说,近年来市场房价不断攀升,因此,许多事业单位和企业将自己建设或购买的住房低价卖给员工,由于卖给员工的价格通常低于单位购买的价格,因此相当于给员工一种“补贴”,该政策主要是针对这一“补贴”征收个税。
正是基于此种考虑,相关部门才考虑运用税收杠杆,维护社会公平,避免两极分化。
另外,徐家尊还认为,由于许多购房人面临巨额的个人所得税支出,消费者的房产需求会出现一定的回落。因此,此项政策对抑制房价也可能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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