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买了单位低价房交个税
计税方法参照年终奖计算 房改房不在征税范围内
【背景提示】
从今年2月8日起,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职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征税部分是房款与建造成本之间的差价,计税方式参照年终奖。
今报讯 除了住房制度改革期间向职工以成本价出售的公有住房之外,从今年2月8日起,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职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昨天,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人官员表示,已经接到相关通知。通知规定,在非房改期间,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辽宁省还没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现在能确定下来的是,“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由企业来提供,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企业来代扣代缴。
特殊情况
房改房免交个税
沈阳的福利分房时代是在1998年—2000年,当时大量单位性质住房上市,在这之后,分房的情况并不多见。
并不是所有购买单位低价房的情形,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应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计税方式
参照年终奖计算
根据规定,职工购买单位低价房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个人以20万元的价格从单位购买了一套住房为例,如果该套住房的正常购置或建造成本为25万,则个人应该按差额5万元作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金为7375元。
市场价格
自建房能便宜一半
“我们单位每年都会分批给职工分房,去年11月末在铁西区建的刚刚分完。”一名沈阳某大型国有企业的职工谈到了久违的词汇——“分房”。
这位职工提到的房产是该企业自建的楼房,房屋只定向销售给本系统内的职工,铁西区该地段目前的房售价为4000元/平方米左右,根据楼层差不同,职工以2000元/平—2300元/平就的价格就可以买到手。
他说,单价一般仅为市场价的一半左右。
政策影响
国有资产少流失
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一直没有间断,大大小小的政策一方面限制房价过度膨胀,一方面清理房地产市场。
“单位自建或团购房是有很大弊端的,这次税收也应该起到了限制的作用。”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刘亚臣认为说,自建、团购低价房的单位大多是垄断性的国有企业,主要特点就是效益好。如果把钱用于自建房低价卖给职工,势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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